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清单的通知

来源: 工业和信息化部  发布时间:2026-07-28

工信厅节函﹝2026﹞354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:

按照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节函〔2026〕221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的监察计划和任务清单基础上,我部确定了2026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任务3874家企业,包括钢铁、合成氨、炼油、乙烯、烧碱、纯碱、甲醇、聚氯乙烯、电解铝、工业硅、水泥、平板玻璃、建筑和卫生陶瓷、算力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能效监察2739家企业;光伏、风电机组、动力和储能电池、水电解制氢装备等重点产业链能效监察976家;2025年度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“回头看”监察159家企业。

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《通知》要求抓紧组织实施。在工业节能监察过程中,要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4〕54号),进一步规范工业节能监察程序措施,切实减轻企业负担。

附件:2026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清单.xlsx


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

2026年7月22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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